成都个人剂量监测规定
来源:http://www.scsyws.com/news459786.html 发布时间 : 2018-04-05 00:00:00
1、个人剂量监测:主要指内照射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,皮肤和衣服的污染监测。 2、探伤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市职防所配发的个人剂量计。 3、探伤人员每年进行体检时应将剂量计交职防所计量,监测一年受照的剂量当量。 4、当探伤人员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时,需要采取不同于常规个人剂量监测的特殊监测,应尽快地估算其剂量,以利确定受照的严重程度,必要时应对事故剂量(包括器官剂量当量,待积剂量当量及有效剂量当量等)进行较精确的估算(包括重建辐射场,进行模拟性的测量等)。 5、当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全身受照剂量低于年剂量当量(或年摄入量)限值的十分之三时,只需记录个人剂量监测的结果。对高于年剂量当量限值十分之三的人员,应记录个人剂量监测结果,同时要查明原因,作出相应的放射卫生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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